通知专栏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专栏 > 正文

    关于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1-03-10 】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2011年度一般项目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9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7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7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专项,一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8-10万元,二类课题资助经费3-5万元,自筹经费不低于3万元;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资助经费7-9万元;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资助经费7-9万元;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专项,重大课题资助经费50-80万元,一般课题资助经费7万元。

    规划基金和青年基金项目不设申报指南,申请者应紧密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及学科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围绕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各类专项任务课题指南详见“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以下简称社科网)的申报指南。

    申请者应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二、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情报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统计学;(22)港澳台问题研究;(23)国际问题研究;(24)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可以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另外一个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4)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

    (5)教育廉政理论研究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者必须是我校在编在岗的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等。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8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今年已申报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者,可以作为负责人申报本次教育部项目。但在教育部一般项目批准立项前获得2011年度以上三项国家项目资助者视为在研项目,将取消教育部立项资格。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1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程序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3月10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申请评审书》。规划基金和青年基金申报者自行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的电子文档,各类专项任务项目申报者由我处项目管理科统一上传申请书的电子文档。

    4.规划基金、青年基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专项任务项目项目网络申报和《申请评审书》纸质件接收截止日期为4月14 日。

    5. 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教育廉政理论研究、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专项任务项目每校限报两项。这三类项目网络申报和《申请评审书》纸质件接收截止日期为4月11 日。4月12日至13日科研处组织校内有关专家进行初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最终申报项目。

    6.联系人:黄玲、崔鹏,联系电话:010-62288342;地址:办公楼806房间

    五、其他要求

    1.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科研处

    二O一一年三月九日

    版权所有 中央财经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学院13号楼        邮编:102206 电话:61776210、61776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