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2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研字〔2024〕25 号)以及《中央财经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校发〔2024〕55号)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评选范围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并取得毕业资格的 2024届应届毕业研究生。
(一)我院北京市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额为4人;
(二)我院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额为11人。
二、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理想,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品德优秀,学术诚信,知行合一。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处分,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勤奋好学,学习成绩优良。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论文成绩优秀或良好。
(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表现优秀,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能吃苦,肯奋斗,敢担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热爱劳动,乐于奉献,热心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三、北京市级优秀毕业生在满足上述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外,需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合格课程记录,在校期间获校级(含)以上荣誉称号。
四、实践、创新能力强,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五、有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基层就业创业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六、除上述条件要求之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以下条件均指现就读期间;博士生不包括硕士期间的获奖材料,硕博连读生除外):
1、 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必修课平均成绩不得低于80分,必修课、选修课均无补考或重修记录,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
(1)在学术创新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获得博士研究生重点选题支持计划(不含培育项目)立项资助;
(2)作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署名中央财经大学)在学校规定的 A 类或以上期刊发表与所学学科、专业相关的高质量学术论文;
(3)有合作发表或单独发表在本学院认可的本专业排名靠前的国际期刊上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包括收到期刊发出的接受发表论文的用稿通知证明);
(4)以第一作者出版学术专著;
(5)科研成果获国家级奖励或省部级奖励,且排名前五;
(6)在国内外本专业高水平学术会议上获奖并受邀发言;
(7)有其他高水平原创性成果。
(8)获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2、硕士研究生
研究生必修课平均成绩不得低于80分,必修课、选修课均无补考或重修记录,且满足下列第1至8项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
(1)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须为申请人导师或本院老师)在学校规定的B类或以上期刊发表与所学学科、专业相关的高质量学术论文(不包括收到国内期刊发出的接受发表论文的用稿通知证明);
(2)有单独发表或合作发表在本专业相关的国际期刊上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包括收到国际期刊发出的接受发表论文的用稿通知证明);
(3)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不含编著、译著和教材);
(4)科研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国家级学会奖励;
(5)公开发表高水平案例报告、行业调研报告或在国家级、校级案例大赛中获奖(仅适用于专业学位研究生);
(6)获我校研究生论文大赛一、二、三等奖;
(7)在全国国际商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办的赛事及校研究生院组织的案例大赛中获奖;
(8)获校级及以上且与科研、学习相关的奖励或校级以上荣誉称号(不包括团体类奖励和荣誉称号)。
此外,同等条件下,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乃至全国产生较大影响者优先。如有特殊情况者,交由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
七、评选组织
学院成立以分管院领导为组长的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小组,公平、公正、公开地组织评选工作。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小组组长:段玉婉;组员:李瑞琴、梅冬州、钟腾龙、蒙双、俞脱脱、金旻、闫倩楠。 评选小组负责制定评选实施细则、组织评选和处理申诉等事宜。
八、申请及评选程序
(一)制定评选实施细则。细则经学院公示 3 天,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评选依据综合考虑申请人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研获奖、研究生工作等维度确定。符合评选条件研究生自愿申报,填报纸质版《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中央财经大学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申请审批表》,《中央财经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和《国贸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人员情况表》只需要电子版。申请北京市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学生在申请时要同时提交个人事迹材料(字数不少于1500字)以及能反映个人风采的电子版照片3-5张。申请者需在4月30日12:00前将审批表的纸质版)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七份)交至沙河校区学院13号楼403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0020070059@cufe.edu.cn,邮件主题为“学号-姓名-2024年优秀毕业生申请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成绩单复印件、科研成果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4月30日周二中午12:00。
在评选环节,申请人思想品德实行一票否决制。评选工作会议召开时,参会的评选工作小组人数达到小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为有效。评选会议上,由评选工作小组根据申请人的综合表现进行无记名投票,现场统计得票数并按得票从高到低的次序,确定北京市和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入选名单。
(三)公示。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单确定后,在学院进行不少于 3 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研究生院审核,审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 5天的公示。北京市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单在学校范围公示后,报北京市教委审定。
(四)对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各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单位评选小组提出申诉,评选小组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所在单位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研究生院提请裁决。经审查批准的优秀毕业研究生由学校或北京市教委颁发荣誉证书,并记入个人学籍档案。对已评定为优秀毕业研究生者,若在离校前出现违纪行为并受处分,或因其他原因未获得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取消其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称号。
本细则公示时间:2024年4月25日-2024年4月28日
如有异议,请联系010-61776223;0020070059@cuf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