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央财经大学综合改革方案,落实我校培养“宽口径、厚基础、高素质、强能力”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优化本科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促使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的科学化、合理化,确保专业分流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尊重教育规律,坚持“以学生为本”和“宽口径、厚基础、高素质、强能力”的人才培养理念,优化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学生依据自身兴趣爱好和职业发展选择专业,激发学习热情,培养竞争意识,提升学生自主学习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培养模式
我院大类招生专业实施“1+3”的人才培养模式,分为大类培养(1学年)+专业培养(3学年)两个阶段,其中大类培养阶段是指新生入学至第一学年结束,在此阶段不分专业和专业方向进行培养,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学生可根据自身的兴趣特长、职业规划和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安排,在第一学年结束后参加专业大类的分流申报,第三学期正式进入专业培养阶段。
三、分流原则
(一)社会需求原则。依据社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变化和学生自身职业发展需求,鼓励学生在大类培养范围内自主选择专业,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性。
(二)个性发展原则。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求,在规定条件下允许学生根据兴趣特长和学习情况,在大类培养范围内自主选择专业。我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和贸易经济专业毕业生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国际商务专业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三)专业布局合理原则。充分考虑学院教学资源优势和结构布局,合理调配办学资源,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
(四)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制定科学合理有效的专业分流机制及实施程序,体现机会均等原则,确保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四、分流方案
(一)分流范围和名额分配
1.按专业大类招生的2023级全日制本科生统一参加专业分流。
2.专业范围限于学院内所属“专业类”中包含的专业,并且学生在校期间仅有一次在所属“专业类”内选择专业的机会。
3.2023级经济与贸易类学生共89人,其中4人已通过转专业等途径转出,目前参加专业分流学生共计85人,各专业分配名额如下: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人数上限30人(含);国际商务专业,人数上限30人(含);贸易经济专业,人数上限30人(含)。
4.入学方式为西藏内地班、新疆内地班的少数民族学生和西藏、新疆预科转入的少数民族学生实行单独专业分流,共3人,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和贸易经济专业分配名额各为1人。
(二)分流排序
我院专业分流以第一学年第一、二学期已开设且组织考试、以百分制进行评定的必修课、选修课的学业初始成绩学分加权平均分为依据,符合专业分流的同学以此进行成绩排序,成绩排名靠前者优先选择专业,直到每个专业额满为止。如果出现学业初始成绩学分加权平均分相同情形,分别以数学类课程学分加权平均分、英语类课程学分加权平均分和所有必修课学分加权平均分依次排序选择。
(三)学业初始成绩学分加权平均分计算方法
我院专业分流以第一学年第一、二学期已经开设且组织考试、以百分制进行评定的必修课、选修课的学业初始成绩学分加权平均分为依据,采用初次考试成绩,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学分加权平均分= ∑(课程初始成绩×课程学分)/ ∑课程总学分
对于申请缓考的学生,以实际参加考核的课程计算成绩。对于考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学校成绩管理相关规定处理,如影响专业分流结果,相关问题由学院专业分流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五、工作流程
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分为筹备、动员、申报、评审、公示及确认等五个阶段。
(一)筹备阶段
学院成立专业分流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和各项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准备各项通知和材料。
(二)动员阶段
发布专业分流通知和分流方案,由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牵头,通过专业介绍、政策宣讲等多元化形式,对学生开展专业分流动员和说明,使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特色和分流方案实施细则,并为学生提供个人职业生涯规划等相关专业咨询,引导学生正确选择专业。
(三)申报阶段
学生在充分了解各专业特色的基础上,依据专业分流评审标准并结合个人兴趣和职业发展,填报《专业分流志愿申请表》(附件1),每人按顺序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学生须征得家长同意并由本人签字确认,并将申请表提交给辅导员老师(可提交电子版表格,要求PDF格式,加电子手写签名),辅导员老师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连同《专业分流志愿汇总表》(附件2)于2024年7月15日前统一提交学院专业分流领导小组,表格提交后不接受变更。
(四)评审阶段
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学生自愿申请基础上,结合学生成绩对各专业申报学生进行评审,充分考虑专业布局,合理调配教学资源。
(五)公示及确认阶段
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学生成绩和专业志愿确定分流名单,并对专业分流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如对分流结果有异议,学生本人可向学院专业分流领导小组提出书面意见,学院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及时对学生意见进行答复。公示结束后,学校在教务系统变更学生所在专业、班级信息,学生按分流后所在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进行修读。
六、组织领导
为了体现学生成绩排名的公正性和分流过程的透明度,学院成立“大类招生专业分流领导小组”,由院长、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由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系主任、本科教务干事、辅导员组成,统一组织专业分流工作,职责包括负责各专业分流相关政策解释、进行具体专业分流工作、学生成绩排名公布、最终专业分流结果的公布以及监督专业分流各个环节。
七、其他事项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专业选择志愿表的学生,视为放弃专业选择权利,由学院统筹安排为其确定专业。
(二)《专业分流志愿申请表》必须由本人征求家长意见后亲自填写并签字确认,由他人代为填报则需要有委托书,并由本人承担后果。
(三)本实施方案适用于2023级实施大类招生的专业,以上各项规定及未尽事宜由院专业分流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四)对于专业分流政策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王老师,联系电话:61776221,邮箱:wangf26@163.com。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2024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