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2学期本科生大类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教字〔2024〕86号)和《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2023级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学院对2023级经济与贸易类本科生进行了专业分流工作,现将专业分流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7月16日-7月1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邮件方式向学院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实名反映,学院将及时答复。
联系人:王峰
电子邮箱:wangfeng@cufe.edu.cn
附件: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2023级经济与贸易类本科生专业分流结果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