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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遴选“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推荐人选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0-07-26 】

    各院、部、处(室、馆、所、中心)、沙河校区、直属单位:

    根据我校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订的《合作开展“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协议书》、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留金秘发〔2009〕3079号)及《中央财经大学支持教师出国进修行动计划实施办法》(校发〔2004〕239号)的精神,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10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推荐人选的申报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派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致力于长期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2.来校工作满两年,且距上次海外研修回国满两年。

    3.近两年年度考核合格,教学评估优良,完成教学工作量和科研工作量。

    4.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5.符合《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2010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指南》)规定的申请条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计划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教育及研究机构,申请时原则上需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申请留学类别及期限为: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3-12个月;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联合培养博士生留学期限为6-12个月。

    (三)外语要求

    根据基金委选派通知,要求外语水平原则上应达到《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合格标准,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各语种合格标准如下:

    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德语(NTD):笔试总分65分(含)以上;

    法语(TNF):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

    (2)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具体要求为:

    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

    法语、日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俄语:中级班结业证书

    德/英语:德语初级班结业证书、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针对拟赴德语国家从事理工专业研究人员)

    德语:中级班结业证书(针对拟赴德语国家从事社科专业研究人员)

    (四)优先条件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对“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要求,学校将优先考虑推荐985工程和211重点建设学科的教师,并优先推荐教师赴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

    二、 时间安排及工作程序

    (一)6月17日-6月22日,申请人向所在单位、部门提出申请,填写《中央财经大学教师出国进修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从人事处网站“服务指南”中下载),各单位、部门负责考察审核,并填写推荐意见。

    (二)6月23-25日,各单位、部门将《审批表》报校教师出国进修工作办公室(行政楼414室,师资科)(以下简称办公室)。

    (三)6月26日-6月29日,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

    (四6月30日-7月9日,校长办公会讨论审定人选并公示入选名单。

    (五)9月20日-9月24日,选拔推荐人选进行网上报名,准备上报材料。

    (六)9月30日前,办公室整理上报材料并提交基金委。

    (七)录取完毕后,基金委将录取文件及录取材料发至学校人事处,学校教师出国进修工作办公室整理归档并将有关材料发至选派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为一年,如届时不能派出,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欢迎符合条件的广大教职工踊跃报名,请各单位、部门认真做好审核、推荐工作。如有疑问请与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10-62288314

    特此通知。

    人事处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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