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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2年度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2-04-10 】

    各有关单位:

    2012年度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一)加强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的研究。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研究;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研究;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围绕胡锦涛同志“七一”讲话提出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入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史和党的建设研究。(二)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对文化改革发展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入开展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研究。(三)紧扣两会主旋律,围绕实现经济发展和人民幸福同步提升,深入开展贯彻落实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文化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等问题的研究。(四)围绕中共北京市委十届十次全会工作部署,紧密结合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北京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的发展目标,深入开展弘扬践行“北京精神”、贯彻实施“两大战略”“九大工程”等问题的研究,以及涉及北京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积极开展北京地域特色研究。

    二、项目申请人着重围绕以上选题方向和《课题指南》进行研究课题设计,也可就研究方向和《课题指南》中未涵盖的重要研究选题自行设计研究课题。研究基地要根据自身定位和研究方向,结合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进行申报。

    三、市社科规划项目设立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重点项目不超过8万元,一般项目不超过5万元,青年项目不超过3万元。

    四、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局级(含副局级)以上领导职务,承担过市社科规划项目或其他省、部级以上社科项目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3年4月27日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五、申报市社科规划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市社科规划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市社科规划项目的申请。

    六、在研的市社科规划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负责人不能申报新的项目。今年已经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课题申报市社科规划项目。

    七、市社科规划项目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项目一般为2至3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项目要根据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一般为1至2年,鼓励以论文或调研报告形式结项。

    八、2012年度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18项,其中规划项目15项,研究基地项目3项(研究基地项目可以作为重点项目,也可以作为一般项目)。

    九、我校给各单位的申报指标为3项(至少1项是青年项目),请各单位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推荐具有竞争力的选题进行申报。

    十、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可从网站(http://www.bjpopss.gov.cn)“资料下载”栏下载。请各单位务必于4月19日(17:00前)将推荐人员名单及1份《申请书》和5份《课题论证》活页交至科研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cufekeyanchu@163.com,不接收个人申报。我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限额指标好中选优,报送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联系人:崔鹏,黄玲;联系电话:62288342。

    科研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

    20120323022928223.doc

    2012032302294111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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