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构成
学院2018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构成如下:
主任委员:唐宜红(院长)
委员:王立勇(研究生教学副院长)、李瑞琴(二级纪委委员)、符大海、霍达 、马光明(研究生导师)、颜菁、金旻(行政管理人员)、李燕云(研究生代表)
二、参评对象和申请条件
1、参评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2015、2016、2017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17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和专项计划定向在职学习的研究生除外。
2、申请条件
详见《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5]107号,附件1)中“第二章”中的相关规定,本办法详见《研究生手册》,也可于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网站“规章制度”栏“奖助工作”条目内下载查看。
三、奖励标准和名额
1、奖励标准
详见校发[2015]107号文件“第二章”中的相关规定。
2、名额
结合学校下发的总体名额,学院2018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如下:
类别
| 学年
| 专业
| 一等奖学金
名额
| 二等奖学金
名额
| 小计
|
博士
| 2015
| 国际贸易学
| 1
| 2
| 3
|
博士
| 2016
| 国际贸易学
| 1
| 2
| 3
|
博士
| 2017
| 国际贸易学
| 0
| 2
| 2
|
硕士
| 2017
| 国际贸易学
| 4
| 8
| 12
|
硕士
| 2017
| 国际商务
| 13
| 21
| 34
|
总计
| 17
| 29
|
|
四、评选指标体系
学院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从研究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学生工作、社会实践与服务等方面,综合进行评价。
博士研究生:学习成绩占60%,科研成果占35%,思想品德、学生工作、社会服务等占5%。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习成绩占65%,科研成果占20%,实践能力占10%,思想品德、学生工作、社会服务等占5%。
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成绩占65%,科研成果占10%,实践能力占20%,思想品德、学生工作、社会服务等占5%。
具体量化指标评分标准及办法如下:
(一)学习成绩
计算上一学年必修课及选修课成绩。以教学管理系统确认的学分绩点(GPA)进行换算,换算公式:学习成绩得分=GPA÷4.5×100。
(二)科研成果(适用于全体研究生)
1. 论文、学术专著
申请人以独立作者、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须为申请人导师或本院老师)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及出版学术专著(不含编著、译著和教材)。
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或出版的科研成果,按全部分值计算;第二作者按1/2分值计算。
期刊类别
| 分数/篇
|
AAA
| 100
|
AA
| 80
|
A
| 50
|
B(不含CSSCI扩展版期刊)
| 30
|
B(CSSCI扩展版期刊)
| 15
|
学术专著
| 50
|
2. 课题、科研项目
申请人作为主持人主持课题得分如下表所示:
课题/项目级别
| 分数/项
|
国家级
| 50
|
省部级
| 25
|
校级
| 10
|
申请人如参与导师或本院教师的国家级课题得6分,参与省部级课题得4分,参与各类横向课题得2分;每人最多限报2项。申请人须实质性参与,并由主持人出具证明其具体参与部分及成果、重要性、贡献度等;最终由评委会审核评定得分。
3. 论文(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申请人第二)入选各种高水平学术会议并做现场报告
a、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10分/篇;
b、一般性学术会议5分/篇。
注:学术会议级别最终以评审委员会认定为准。
4.获得国家级奖项一、二、三等奖分别得分为30/26/24、省部级奖项一、二、三等奖分别得分为20/16/12、国家级学会奖项则分别得分为10/9/8和校级科研奖励分别为8/6/5。多人获奖的,根据署名先后分别按1、0.8、0.6……的权重递减,最小系数为0.2。同一项目获得多项奖项取最高级奖赋分。
5.其他事项
科研成果考核如出现上述规定未尽事项,根据申请材料具体情况由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并评定分数。
(三)实践能力
1.积极撰写、发表实践类案例论文、调研报告。
作为独立作者、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须为申请人导师或本院老师)公开发表高水平案例报告、行业调研报告,每项计10分,最高不超过20分;作为独立作者、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须为申请人导师或本院老师)撰写的案例被相关案例库收录,每项计8分,最高不超过16分。
2.积极参加如国际商务(全英文)辩论赛、国际商务谈判大赛、案例大赛和案例征文等各类专业竞赛活动。
(1)国际商务(全英文)辩论赛。获得冠军的团队成员每人计6分,亚军的团队成员每人计4分,最佳辩手个人计3分,最佳风采个人计2分。
(2)国际商务谈判大赛。参加我院组织的国际商务谈判大赛,获得决赛冠军的团队成员每人计8分,亚军的团队成员每人计6分,季军的团队成员每人计4分,最佳谈判手个人计5分。参加全国国际商务谈判大赛,获得一等奖团队成员每人计12分,二等奖的团队成员每人计10分,三等奖的团队成员每人计8分,最佳谈判手个人计6分,优秀谈判手个人计3分。
(3)教指委组织的全国国际商务专业学位创新创业精英挑战赛。获得一等奖的团队成员每人计10分,二等奖的团队成员每人计8分,三等奖的团队成员每人计6分。
注意:个人奖得分可与团队奖得分累加,但不同层次的同一类奖项得分就高不累加。
(4)案例大赛。参加研究生院或教指委组织的案例大赛(包括),获得一等奖的团队成员每人计10分,二等奖的团队成员每人计8分,三等奖的团队成员每人计6分。
(5)案例征文。作为独立作者、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须为申请人导师或本院老师)在全国国际商务案例征文中获奖,每项计20分。
注意:个人奖得分可与团队奖得分累加,但不同层次的同一类奖项得分就高不累加。
实践能力由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依据材料评定分数,满分100分,超过100分按照100分算。
(四)其他说明
1.所有考核内容的时间区间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含);
2.同一科研成果,在各项成果类别中取高不累加;
3.学术期刊级别按成果发表当年的《中央财经大学核心期刊目录》进行认定。无法明确认定的,以评审委员会认定为准。
4.评选采用累计加分办法,以总分排名次。所有成果项目均需相关证明材料(如证明、鉴定、证书及复印件、报刊杂志及复印件等)
5.本细则所称科研成果和奖项等署名必须为中央财经大学。
(五)其他考核项目
其他考核项目,如思想品德、学生工作、社会服务等,满分5分。量化时主要考虑学生日常表现及担任学生干部所完成的工作量、工作责任心、工作效果,以及其他社会服务等方面。由相关负责老师根据学生工作表现量化打分。
五、工作安排
1、评审实施细则公示
(1)学院公示
时间:9月20日-21日
方式:学院网站
对本细则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反映至学院评审委员会。
办公电话:62289283,电子邮箱:jayjin1982923@126.com
(2)学校公示
学院公示无异议后的评审实施细则报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网站向全校研究生公示。
2、申请流程
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如实填写《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于9月25日前提交至沙河校区丁香楼210办公室金旻老师。
申请表内涉及的所有成果均需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复印件提交。所有成果取得时间须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不在此时间范围内的成果不可作为评审材料。
3、评审、审定及结果公示
(1)学院评审及公示
学院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评审结果公示时间: 10月10日-12日
公示方式:学院网站
(2)学校审定及公示
学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审定结果公示方式:学校OA系统、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网站
(3)申诉流程
对学院评审结果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如对评审委员会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学校领导小组根据复核和调查情况予以裁决为最终回复。
学院评审委员会办公电话:62289283,电子邮箱:jayjin1982923@126.com
学校领导小组联系方式以学校公示通知为准。
相关附件:学业奖学金相关申请表格.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