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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2022级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 发布日期:2023-05-19 】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校发〔2022〕22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2022级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由院长、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由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学院相关领导、系主任、本科教务干事、辅导员等,统一组织推免工作。

    二、推荐条件

    (一)申请推免的学生应具备《中央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校发〔2022〕228号)等相关文件所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申请推免的学生需修完并通过前三年所在专业培养方案中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所有课程,如有特殊情况按照学校推免相关文件或通知的规定处理。

    (三)专项推免条件按照校发〔2022〕228号等相关规定,具体根据学校各相关负责部门要求进行。

    三、常规推免名额分配

    学院根据学校名额分配方案,对常规推荐名额进行分配。其中,如有分配给国家级、北京市一流本科建设专业等特定专业的名额,该名额由本专业使用,如果本专业没有符合条件人选时,在报备学校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后由学院分配使用。除此之外,其余名额以班级为单位、按各班级人数占学院本届本科生总人数的比例进行分配,各班名额以最接近整数值向下取整。分配后的多余名额以及各班级和相关专业实际申报后的多余名额,由全院统一使用。

    四、常规推免推荐依据

    学院常规推免根据以下三个阶段依次进行:

    1、对于分配给各班级使用的名额,推荐顺序由学生综合考核成绩来确定。综合考核成绩由学业成绩和素质评价成绩构成,其中学业成绩所占权重为80%,素质评价成绩(按百分制折算)所占权重为20%。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学分加权平均分×80%+前三年素质评价成绩平均分×20%

    如出现综合考核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学生的学分加权平均分排序;如学分加权平均分仍相同,则分别以所有必修课学分加权平均分、数学类英语类课程的学分加权平均分依次排序选择。

    2、对于学校分配给国家级、北京市一流本科建设专业等特定专业的名额,根据学校名额分配方案的规定进行推荐。推荐顺序由相关专业学生的班级相对排名分值来确定,学生的班级相对排名分值由学生学业成绩、素质评价成绩的班级相对排名构成,其中学业成绩所占权重为80%,素质评价成绩所占权重为20%。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班级相对排名分值=(学业成绩班级排名×80%+素质评价成绩班级排名×20%)/所在班级人数

    根据分值从小到大排名,分值小则排名靠前,然后根据学生申请情况依次确定推荐名单。推荐时如出现班级相对排名分值相同的情况,则按照其学业成绩的班级相对排名分值排序。如学业成绩的班级相对排名分值仍相同,则分别以所有必修课学分加权平均分的班级相对排名分值、数学类英语类课程学分加权平均分的班级相对排名分值依次排序选择。

    3、对于按班级和相关专业分配后的多余名额以及各班级和相关专业实际申报后的多余名额,由全院统一使用,推荐顺序由学生的班级相对排名分值来确定(计算方法同第2条),根据学生申请情况依次确定推荐名单。推荐时如出现班级相对排名分值相同的情况,则按照其学业成绩的班级相对排名分值排序。如学业成绩的班级相对排名分值仍相同,则分别以所有必修课学分加权平均分的班级相对排名分值、数学类英语类课程学分加权平均分的班级相对排名分值依次排序选择。

    在推荐过程中,如出现自愿放弃的情况,则依据符合推免资格学生的相应阶段顺序排名依次递补。

    五、工作要求

    (一)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查的基础上,实行择优选拔,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二)申请推免的学生应按规定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推免申请。

    (三)学院将最终审核确定且经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名单上报学校,由学校上报北京市招生主管部门,入选者即取得推免生资格。

    (四)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要严格执行学校关于推免生的相关管理规定,违反者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负。

    (五)本办法由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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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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