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提高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的热情,培养学生的志愿服务技能,4月20日,我院团总支书记李欢老师带领学院青协负责学生等一行四人前往北京市朝阳区青年志愿者协会签到志愿服务基地合同。
北京市青年志愿协会负责人潘女士和李欢老师作为双方代表签订合同,合同协议为期一年。在此期间,北京市朝阳区青年志愿协会为我院的学生提供在该地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机会,活动形式主要包括指引方向、扶老助幼、咨询服务、语言翻译等,也包括一些大型活动的志愿工作。
合同的签订标志着我院将与北京市朝阳区青年志愿协会建立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协会秘书长刘女士工对我校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志愿者多个月年来的志愿服务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与赞扬,并表示对日后的合作充满了信心。同时,我院青协的负责人也表示将继续践行志愿服务理念,贡献社会。